申请新生儿出生证明(60天内)
如果您刚刚在马来西亚生下宝宝,您可以在马来西亚境内任何一家国民登记局 (JPN) 的分局为您的孩子登记并领取出生证明。如果您在宝宝出生后 60 天内在国民登记局办理此手续,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。所需文件包括:
- 医院出具的出生确认表(原件)
- 产前卡/产检记录簿(原件及复印件)
- 父母/监护人的身份证/护照
- 结婚证或离婚证(原件及复印件)
马来西亚儿童出生后可立即获得 MyKid 卡。此卡是 12 岁以下儿童的自我身份证明文件,可作为出生证明的辅助文件。它本质上是没有照片和指纹的“MyKad”。当孩子年满 12 岁后,MyKid 卡将被 MyKad 卡取代。
如果您的儿童出生证明丢失、损坏或销毁,该怎么办?
出生证明书的持有人(父母)或其授权代表(近亲/律师)可亲自前往就近的国民登记局 (NRD) 办公室柜台,携带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,填写JPN.LM12表格,申请获取出生证明书摘录。每份出生证明书摘录需支付5令吉现金。
欲了解更多信息,点击 JPN.
在注册小学和中学时,您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。
为12岁儿童申请MyKad(30天内)
1990年《国民登记条例》(2007年修订)第3条规定,年满12岁的马来西亚儿童必须登记领取身份证。申请人(儿童)必须在年满12岁后30天内提交申请。否则,将收取手续费。申请人及其父母/监护人必须携带所需文件原件前往任何国民登记局(NRD)柜台办理。
- 儿童出生证明书(原件)
- 父母/监护人的身份证(原件)
- 如果地址与父母/监护人的地址不同,则需提供电费单/水费单/污水处理费单/公用事业费单(原件)
办理大马卡(MyKad)申请需要多长时间?
选择在布城国民登记局(NRD)总部及其指定配备打印机的分局领取大马卡的申请人,可在33分钟内完成。选择在马来西亚半岛任何一间国民登记局分局领取大马卡的人士,可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。沙巴、砂拉越或纳闽的任何一间国民登记局分局,可在7个工作日内领取大马卡。此大马卡签发章程仅适用于马来西亚公民的申请,且申请过程顺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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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Kid 用于与政府部门或机构(例如医院、诊所和学校)打交道时。
18岁(25岁之前)公民更换MyKad
1990 年《国民登记条例》(2007 年修订版)第 18 条规定,任何年满 18 岁且为马来西亚公民的人,必须在 25 岁之前补办身份证。补办费用为 10 令吉。所需文件包括:
- MyKad(原件)
- 地址验证需提供电费/水费/污水处理费/公用事业费账单(原件)
更多信息, 点击 JPN